垃圾轉運站就是為了減少垃圾清運過程的運輸費用,而在垃圾產地或集中地點到處理廠之間所設的垃圾中轉站。垃圾處理設備廠家將各收集點清運來的垃圾集中,在換裝到大型的或其它運費較低的運載車輛中繼續運往處理場。轉運站的轉運能力在100-500噸之間。
轉運站的設置地點及規模是垃圾清運工作中重要的經濟管理問題。有時將垃圾轉運站與垃圾回收利用場建在一起。這種情況轉運出去的垃圾已改變原來的性狀和數量,而成為回收利用后的殘留物。
垃圾轉運站外型應美觀,并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,操作應實現封閉、減容、壓縮。飄塵、噪聲、臭氣、排水等指標應符合相應的環境保護標準。轉運站綠化率不應大于30%。垃圾轉運站內應設置垃圾稱重計量系統,對進站的垃圾車進行稱重。大中型轉運站應設置監控系統。
環境衛生管理站職責:
1、負責宣傳、貫徹、執行環境衛生知識、法律、法規,編制工業區環境衛生系統專項規劃,制定并實施年度計劃及環境衛生管理制度。負責轄區主干道及區間道路、公共場所的衛生保潔、清掃、清運等日常工作。負責督促、提請區內企業落實“門前三包”衛生責任制。
2、負責對區內行政事業單位、企業、工地、店鋪及娛樂場所、居民的生活垃圾、工業垃圾開展有償服務。負責區內環境衛生行業管理,對區內各村、企業等單位的環衛工作進行業務指導。負責環衛設施資產管理,編制環境衛生資金收支計劃,負責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。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。